甲方:桐廬浙基入股有限公司(以次簡稱甲方)
乙方:(以次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群眾民主國財經公約法》及國度樹立部、省市基本建設委員會對興辦化妝工程的相關規則,經兩邊計劃簽定公約如次:
一、工程大概及承包辦法
1、工程稱呼:桐廬浙基入股有限公司接待室裝修工程;
2、工程場所:桐廬縣學圣路264號;
3、工程承包辦法:包工包料;
4、工程大概:興辦表面積70.00公畝。
二、工程裝修實質
接待室內棚面(輕鋼龍骨生石膏板吊頂)、墻面、大地、電氣等化妝工程。(詳見接待室裝修清單)
三、工程造價
公約總價:¥:35000.00元。
四、工程克日
工程動工日子:20xx年12月06日
工程完畢日子:20xx年12月30日
五、品質訴求
工程完畢后如展示品質題目(完畢后甲方運用,報酬形成的品質題目之外),屬于乙方負擔的,乙方義務保修,保修期為一年。
六、付款辦法1、工程完畢驗收及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公約價的90%,暨¥:31500.00元;
2、乙方結余工程款動作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到時后一次性付完余下工程款。
七、兩邊負擔
1、甲方:控制供給所有工程的運用、安排訴求;供給當場運用的水、電場所;
2、乙方:向甲方供給工程化妝報價。
八、其它事件
經甲乙兩邊約定做出如次和議:
1、工程如遇特出情景或不行抗力形成不許動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爆發失約所形成的十足丟失,由失約方接受。
2、如甲方或乙方失約,而沒有按公約實行的,可向上司主管部分或評斷組織申述。
3、其它未盡事件由兩邊計劃處置。
4、公約一式貳份,兩邊簽名奏效,各持壹份,并具備一致法令功效。
甲方:(蓋印)乙方:(蓋印)
法定代辦人(簽名或蓋印):法定代辦人(簽名或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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