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7日電國家衛健委17日就《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郝福慶在會上介紹,為了支持托育服務的發展,《指導意見》重點圍繞“基本、普惠、投資、收費、減負”五個關鍵詞下功夫。
會上有記者提問:去年中央優化生育政策《決定》就將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作為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內容,這次的《指導意見》又把這條單列出來,把它進行了相關工作部署。我想請問,在發展普惠托育方面到底有哪些特殊考慮,政策上又有哪些創新亮點?
對此,郝福慶表示,國內的調查顯示,嬰幼兒無人照料是阻礙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但現實中供給還是不足的,特別是普惠性的服務供給確實是個短板。各方面的研究,包括國際經驗也表明,發展托育服務對于減輕家庭負擔、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明顯的作用。為了支持托育服務的發展,《指導意見》重點圍繞五個關鍵詞下功夫,這五個關鍵詞就是“基本、普惠、投資、收費、減負”。
基本,就是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指導意見》提出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突出對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就是著力增加普惠***。發展公辦托育機構,鼓勵社會力量來投資,支持用人單位舉辦,建設社區服務網點,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條件的幼兒園也可以向下延伸,2-3歲的嬰幼兒,通過以上多種渠道,鼓勵多方參與,有效擴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務供給。
投資,就是加大投資支持力度。拓寬托育建設項目的申報范圍,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建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普惠性項目給予適當支持。通過中央投資的支持引導,帶動地方***和社會力量加大投資力度,共同加強托育服務行業的能力建設。
收費,就是規范各類服務收費。明確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地方***來制訂,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合理確定托育服務的價格。
減負,就是減輕機構經營負擔。除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以外,托育機構的水電氣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各地也要出臺支持托育機構發展的一攬子政策,同時在一些特殊時期,建立托育機構關停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疫情期間的紓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