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相信到目前為止很多朋友對于價外費用和價外費用和價內費用的區別不太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就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價外費用相關的知識點,文章篇幅可能較長,大家耐心閱讀,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價外費用不計入采購成本。
價外費用應在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核算,在計稅工作中,應從有關會計科目中歸集價外費用,計算申報納稅。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價款以外的各種費用、租金、補貼等。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
各項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實現原則,與主營業務收入實現原則相同。企業銷售原材料,按售價和應收的增值稅,月度終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實際成本,貸記“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還應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一、正面回答
合同違約金就是屬于價外費用的。需要承擔增值稅的,但如果沒有發生應稅行為的話,那么也是不會進行承擔的;對于合同的違約金一般都是可以按雙方所約定的方式來進行處理。
二、分析詳情
違約金是價外費用,需要繳納增值稅。稅率為違約所銷售的貨物的適用稅率,如銷售貨物適用17%的稅率,則按17%稅率計算,如所銷售的貨物為13%的稅率,則按13%的稅率計算。違約金一般不區分價款與稅額,一般按照一個總額計算,比如一批貨物價稅合計的5%,計算銷項稅額是違約金/(1增值稅率)×增值稅率。
三、合同違約金標準是什么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
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一、正面回答
價外費用作為銷售方的銷售額,屬于銷售額的組成部分,按照適用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就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二、分析詳情
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增值稅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三大稅收類型。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具體包括哪幾種
1、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開具的發票。
2、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試點地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開具的發票。
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開具的發票。
一、通過費用收取方式不同區別
1、價外費用: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價款以外的各種費用。
2、價內費用:凡是稅金構成價格的組成部分,作為課稅對象價格的組成因素的稅種。
二、通過費用內容不同區別
1、價外費用: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
2、價內費用:包括營業稅和消費稅。
三、通過檢查方式不同來區分
1、價外費用:要向企業銷售部門了解企業的銷售情況的結算方式,摸清有無價外補貼。對與企業有長期業務往來的客戶,要求其提供合同、協議并審閱其業務相關內容,通過產品銷售市場分析有無加收價外補貼的可能及了解行業管理部門是否要求收取價外費用等。
2、價內費用:反映了商品價格構成的組成部分,物質生產部門在一定時期生產出的社會產品,扣除了補償價值以后的國民收入,需要各項社會必要扣除,商品課稅是國家執行這一扣除的有效手段。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價外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價內稅
是的,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
價內稅的計算,是按收款總額為基數,收款總額乘稅率=稅額;
價外稅的計算,是按收款總額除(1+稅率)=不含稅的收入額,不含稅收入乘稅率=稅額,不含稅收入+稅額=收款總額。
價內和價外,是針對價格來講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從價征收消費稅的商品)的計稅依據是一致的。價內費用,就是和定價一起的;價外費用是在定價之外、另外收取的費用,價外費用要和價格一起征收增值稅、消費稅。價內費用本身就在價格中,所以也征收增值稅、消費稅。
增值稅是價外稅,就是價稅分離制度,在價格之外還有稅額,價稅合計向客戶收取。
消費稅是價內稅,包含在價格中,不單獨列示。
擴展資料:
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除委托加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消費稅的特有規定之外,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基本一致。
消費稅納稅地點: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委托個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卷煙批發除外);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消費稅
增值稅的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
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有那些?
(一)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增值稅納稅人的銷售額中的價外費用不包括:
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2、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3、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凡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價款以外的各種費用、租金、補貼等。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
總結“增值稅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法律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也規定了不包括在價外費用在內的三種情況:
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2、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繳的消費稅。
3、同時符合以下條例的代墊運費:一是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二是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關于價外費用和價外費用和價內費用的區別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